关于举报山东戴庄医院及大夫苏中华,农民王小错,涉黑头目刘东,山东省鱼台县张黄派出所所长石小勇,山东济宁市公安局中区分局红星新村派出所副所长姚治平,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信访室主任唐红伟,宫亚庆违法行为的材料
举报人(田书云,以下简称我):田书云,女,汉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安居镇人,身份证号370811**********21联系方式15898631838
被举报人:山东省戴庄医院及大夫苏中华
被举报人:王小错,女,汉族,住山东省济宁市。
被举报人:刘东,男,汉族,住山东省鱼台县。
被举报人: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张黄派出所所长石小勇,联系方式18615922818
被举报人: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公安公局红星新村派出所副所长姚治平
被举报人: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公安分局信访办公室主任唐红伟,科员宫亚庆
一、违法事实
1、苏中华与泼妇恶意串通伪造精神病历
泼妇王小错(系举报人前第一任丈夫王海岗二姐)在我刚结婚不久,泼妇要将其私生女户口登记在我夫妻名下,被拒。她怀恨在心,后便将我8个月的女儿抢走,藏匿达半月之久,后经我村支书督办,她才通知我到济宁领我8个月的女儿。见后被她痛打一顿后,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披头散发。被她捆绑双手,打车去的戴庄医院。苏中华让我闭嘴,病历显示结论:“未见明显异常,意识清。”并非精神病患者。但苏中华在没有确认是否是我监护人陪护和监护人签字的情况下,没有鉴定报告,仅凭无监护权王小错的陈述,不听我的口述,做出了初步诊断:“急性应激性障碍”。两项结论相矛盾。王小错的行为涉嫌绑架罪,诽谤罪,诬陷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苏中华违背医德,败坏医风,其配合泼妇伪造证据,涉嫌渎职罪,伪证罪。
2、涉黑头目刘东以处对象为名残害妇女,实施诈骗行为
a、刘东骗钱骗色故意杀人
我与刘东通过他人介绍,于2019年10月认识,他通过与我交谈得知我有些积蓄,便通过花言巧语,自残相逼致我怀孕,被逼结婚时我已怀孕6个月,他便以包工地等理由向我要钱,我不给,他就拳脚相加,打的我死去活来。孩子出生后其骗取我钱财的手段更甚:虚假理由透支我的信用卡,以销售事故车的名义办修车厂套取我的财钱,坑害配件商的货款让我背黑锅等骗取我婚前财产达200万元,除我之外,他自称修车厂老板,老婆是律师(田书云)。诈骗济宁,鱼台,济南,北京等几十家配件商和修车厂累计金额30多万元(详见部分受害者证人证言)
同时他在婚姻存续期间,同时与多名女性交往同样以谈感情为手段骗取其他女性的钱财,我与其他女性一样沦为刘东的玩弄对象。骗取前一个女人的感情钱财后再以同样手段欺骗另一个女人,以此达到骗钱骗色的目的。刘东通过张黄派出所得知我在报案,上交刘燕掌握的刘东犯罪行为后,为杀人灭囗,刘燕被其强奸后逼其立即去死,否则杀死他两个孩子,刘燕为了孩子被逼跳河身亡(有死前视频证据且刘东亲自承认害死刘燕的事实)
逼死刘燕后刘东多次逼我带着4岁女儿去死,我多次报警求救未果,刘东见我不死,便与诈骗团伙人员范倩倩密谋后指使其黑社会成员:刘统勋、葛惠惠、马影、周珍珍除掉我。详见Soul平台聊天记录,他先是在我开的车上私自安装定位器,清楚掌握我的行踪。我于2025年1月5日被车跟踪,躲闪不及,差点翻车。1月6日在济宁滨湖南路刹车失灵,差点丧命。刘东及涉黑人员的违法行为,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等。
b、刘东在2019年从兖州栾建手里花2.6万元购买枪支,在刘燕死后刘东用我的微信支付在鱼台购买十把尖刀。于2019年在济宁微山县南阳镇,刘东第一个老婆马影娘家村上,刘东带着仁兄弟鱼台于志武,刘帅(江苏户籍)拿着鞭炮去,以鞭炮声掩盖枪声,刘东持枪乱打马影奸夫住宅,随后被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拘留所拘留。
3、鱼台县张黄派出所所长石小勇,济宁市市中公安分局红星新村派出所副所长姚治平,包庇刘东,警匪一家。
2020年5月至2024年6月我在鱼台王鲁居住,举报刘东涉黑团伙的犯罪行为,但该镇派出所一直不予立案。自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我多次打110报警安排到张黄派出所管辖,举报刘东及涉黑人员持枪持刀敲诈勒索、诈骗、残害无辜人员,逼我抱着女儿自杀等事实。但该所均不作为,直到2024年12月27日石小勇接警,却以我是精神病患者为由,至今不予立案。试问:石小勇怎么知道我是精神病患者?显然是与刘东勾结所致。面对丧心病狂的杀人犯,石小勇不但不立案,惩治罪犯,反而将我要带着女儿跳楼自杀,以刘东伪造的精神病历,通知济宁市安居派出所,说我是精神病抱着女儿自杀。其行为是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充当刘东的保护伞。
2025年1月9日17:50左右刘东打电话说:你母亲的车被我卖掉4万多元钱被范倩倩骗走,他在明珠花园祥和园住,你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要钱。当我到了红星新村派出所后,如入虎穴,派出所大厅站满了两排民警,接警人是姚治平,我对他说刘东和范倩倩的犯罪事实时,姚治平恼羞成怒,不但不做记录,反而说我寻衅滋事抓我,这时范倩倩闯进派出所大喊大叫,用命令式的囗吻说:你们让我来做笔录的,赶紧给我做笔录。范某大骂我15分钟,姚治平反而让我给她磕头谢罪。当我辩解时,他指使两个民警强制坐上刑椅,铐上我的双手,双腿上边是两个长达25厘米的螺丝刀,拧紧螺丝刀扎到我双腿。刑讯中,不让喝水,不让吃饭睡觉,不让去厕所。直至1月10日凌晨3点多,逼我承认在戴庄医院住院3年,承认天天吃药。我不承认,姚治平让两个辅警,一个按住我的头和肩,一个强行抓住我的手按下事先他准备好的笔录上按下手印。且扬言:“这是我的地盘,我想怎么弄死你,怎么弄死你。”我说:“你保存好录音录像,我找律师告你。”直到1月10日19点罚款500元才放人。
面对姚治平如此刑讯逼供的行为,我信访至市中公安分局信访办,信访办主任唐红伟,科员宫亚庆不做调查,作出了“你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请你息访”的回复。
对于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我几十次到济宁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济宁市纪监委反映,至今未果。造成我有一位健康活泼的女士变成一位甲状腺癌初期,双肺肺炎,心脏病。莫须有给我带上11年的所谓精神病的帽子,造成被人嘲笑,侮辱,无法工作的境地。孩子营养不良,经常饿醒,免疫力低下经常生病。还有年近80岁的父母均生病无钱医治,唯靠亲朋资助生存。
二、违反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若伪造病历用于刑事诉讼中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可处3-7年有期徒刑。
涉黑组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274条若纠缠伴随敲诈勒索行为,可依此条款追责。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若纠缠伴随跟踪、诽谤、侵犯隐私等行为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侮辱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5条和第307条明确规定了伪造证据和陷害他人的犯罪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明确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402条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第一款的罪名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还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诽谤罪,该条款同时涵盖侮辱罪与诽谤罪,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条,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应依法查处。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十条: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必须依法受理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信访事项。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三十五条
规定了督办情形,其中“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属于重点督办内容,上级机关将责令改正并追责。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四十四条
对于拒不受理、未按程序办理、拖延反馈等行为,上级机关将责令改正;若造成严重后果,直接责任人员将依规依纪处理。
《国家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
负有受理职责的机关单位若存在推诿行为,上级机关将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将受到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5条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126条第(二)项(三)项,(四)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第(五)项,第127条的规定。
三、要求处理结果
1、①依法立案查处山东省戴庄医院和苏中华的侵权行为、违法行为,撤销对我“急性应急性除碍”的诊断病历,恢复我正常人的名誉,在社会上公开向我道歉,消除影响,赔偿自2014年6月至向我赔礼道歉之日止的精神损失费、务工费以及由此给我及家人造成的其它损失。追纠相关责任人的相关刑事责任。
②依法立案查处王小错绑架我,制造伪证,多种违法行为,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责令其向我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我和女儿的精神损失。
③依法立案查处刘东等涉黑人员,强奸杀人灭口,诈骗等违法行为,退回我的婚前财产200多万元及张秀荣的车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给刘燕一个公证说法。
④依法立案查处石小勇对涉黑团伙成员犯罪行为不立案,充当涉黑人员保护伞,追究其刑事责任。
⑤依法立案查处姚治平等人对我刑讯逼供,制作假供词,充当涉黑人员保护伞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⑥依法立案查处唐红伟、宫亚庆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充当姚治平的保护伞的行为,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纠正违法行为
3、问责相关部门
4、公开调查结果,将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书面告知举报人。并在山东省范围内通报,恢复山东政法系统和纪监委的公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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